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一般由申请出庭的一方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具体规则如下:
- 申请人预付: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当事人需预先支付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补贴等费用
- 败诉方承担:案件审理终结后,上述费用将作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由败诉方负担
- 特殊情形:若法院依职权通知鉴定人出庭,费用由法院先行垫付后列入诉讼费用
注:具体标准参照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一般由申请出庭的一方先行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具体规则如下:
注:具体标准参照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