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黑龙江侵权纠纷诉讼时效计算规则如下:

  1. 普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3年
  2. 最长保护期: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3. 特殊情形
    •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适用3年时效
    • 持续性侵权行为从行为终止日起算
    • 未成年人受害的,自成年后开始计算

注:诉讼时效可能因主张权利对方承诺履行等情形中断并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