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行为通常不构成对肖像权侵害:

  • 在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公众人物肖像
  • 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已公开肖像
  • 国家机关依法执行公务使用肖像
  • 对公共场所人物进行不特定对象的拍摄(如街景)
  • 肖像权人明确表示同意的使用行为
  • 对肖像进行无法识别特定人脸的模糊化处理
  • 为展示特定环境而不可避免包含人物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