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至第1032条规定,物业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需满足以下要件:

  1. 存在侮辱或诽谤事实:物业需举证业主或第三方通过文字、图像等方式实施了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
  2. 主观过错:行为人存在故意或过失(如物业未及时删除公共区域诽谤信息可能构成过失);
  3. 损害后果:导致特定自然人或法人的社会评价降低;
  4. 因果关系: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关联。

物业处理依据:

  • 对小区公告栏、微信群等公共空间的侵权内容应及时删除或屏蔽;
  • 经受害人请求后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物业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119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