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机构需满足以下要求:

  1. 具备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资质,并在业务范围内明确包含环境损害鉴定项目;
  2. 拥有与鉴定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鉴定人需持有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3.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设备和检测实验室;
  4.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资质认定;
  5. 鉴定报告需包含污染源认定、损害范围量化、因果关系分析等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