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机构需满足以下要求:
- 法定资质:需取得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并在业务范围内注明"环境损害司法鉴定";
- 专业能力:鉴定人员应具有环境科学、生态学等专业背景,并持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 技术标准:依据GB/T 39793.1-2020等国家标准开展鉴定工作;
- 设备要求:配备污染物检测、生态损害评估等专业仪器设备;
- 程序规范:遵守《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等程序性规定。
注:具体实施需参照《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等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