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甘肃撤销权纠纷案件管辖法院确定如下:

  1. 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级别管辖: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标的额超过2000万元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 专属管辖例外:涉及不动产的撤销权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到甘肃省内操作:

  • 兰州市城关区案件由城关区人民法院管辖
  • 跨行政区划或重大案件可由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
  • 涉外案件由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