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丢失后,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 登报声明:在市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注明协议名称、签署方及日期等关键信息。
- 补签协议:与交易方协商重新签署协议,需明确标注"本协议为原件的补充版本"。
- 公证备案:对新协议进行公证,或向工商部门申请调取备案的副本。
- 法律救济:若存在争议,可凭其他佐证材料(如付款凭证、股东会决议等)通过司法途径确认效力。
注:建议同步检查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档案等文件是否留存相关记录。
股权转让协议原件丢失后,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注:建议同步检查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档案等文件是否留存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