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领域,多领工程款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985条,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方有权请求返还。常见情形包括:

  • 工程量虚报或重复申报
  • 材料价格高于实际采购价
  • 验收后擅自增加未施工项目
  • 利用合同漏洞超额请款

维权要点:

  1. 保存施工日志、验收单等原始凭证
  2. 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审计
  3. 先发律师函要求返还
  4. 必要时提起不当得利诉讼(3年诉讼时效)

防范建议:

  • 采用分段结算方式
  • 明确约定变更签证流程
  • 建立付款复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