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吉林省专利侵权纠纷起诉期限同样适用上述规定,具体要点如下:

  • 时效起算点: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 最长保护期: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
  • 时效中断:起诉、请求行政处理或侵权人同意履行义务可中断时效
  • 持续侵权:侵权行为持续发生的,时效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吉林省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案件时,会严格适用上述时效规定,超过时效的诉讼请求将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