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合理使用:描述性使用商标中的通用名称或说明商品/服务特征,且未暗示与商标权人存在关联
  • 在先使用:在商标注册前已善意持续使用相同/近似商标,可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
  • 平行进口:经合法渠道获取的正品商标商品再次销售不构成侵权
  • 新闻报道/评论:为客观报道或评价而正当使用商标
  • 权利用尽:商标权人售出商品后,对商品的转售、使用等行为不得限制
  • 非商业性使用:个人学习、研究等非营利目的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