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上诉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1. 财产案件:按一审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预交
  2. 非财产案件: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3. 知识产权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500-1000元
  4. 行政案件:商标专利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法律依据主要包括:

  • 《民事诉讼法》第118条:明确诉讼费用交纳义务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7-14条:具体收费标准
  •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形减免规定

特殊情形处理:

  1. 经济困难者可申请缓减免
  2. 调解结案或撤诉的减半收取
  3. 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