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法院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法律/会计专业人员组成,需向工商部门备案。

  • 2. 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 3. 债权登记

    债权人需在30日(通知)或45日(公告)内提交债权证明文件,清算组编制债权债务清单。

  • 4. 资产清理

    清算组接管公司财产,处理未了结业务,追收应收款项,评估非货币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 5. 制定清算方案

    确定财产分配顺序:清算费用 → 职工工资社保 → 税款 → 普通债权,方案需报股东会/法院确认。

  • 6. 分配财产

    按清算方案执行分配,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进行。

  • 7. 编制清算报告

    清算结束后编制报告,经股东会/法院确认后,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