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后回收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实现:
- 债务人履约还款:当债务人按时偿还债务本息后,质权人解除股权质押登记,股权自动回归出质人。
- 处置质押股权:若债务人违约,质权人可通过协议折价、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司法程序执行: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处置质押股权,完成债务清偿后剩余部分返还出质人。
- 展期或置换:经双方协商可延长质押期限,或以其他担保物置换原质押股权。
关键操作环节包括:解除质押登记(需提交《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资金清算、股权过户等,具体流程需遵循《民法典》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