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合伙人连带清偿: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
- 按比例清偿:合伙人内部按约定或出资比例分担债务,但对外仍需承担连带责任。
- 企业财产优先清偿: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承担。
- 新合伙人责任限制: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除外)。
- 退伙人后续责任:退伙人对退伙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需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权利。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非过错合伙人可免除连带责任,仅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