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个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工资、薪金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
  • 稿酬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经营所得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财产租赁所得
  • 财产转让所得
  • 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四项所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四项所得,按月或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