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注销后,债务处理需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 成立清算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 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债务清偿顺序:
- 清算费用
- 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 所欠税款
- 普通债权
- 股东责任:若股东未缴足出资,需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 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方可申请注销登记。
注意:恶意逃避债务可能导致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建议通过司法程序完成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