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后债务承担主要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处理,基本原则如下:
- 协议约定优先:分立前各方可签订债务分担协议,但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
- 连带责任原则:分立后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企业追偿。
- 公告程序:企业需在分立前30日发布公告,未及时申报的债权由分立后企业共同承担。
- 恶意逃避债务无效:通过分立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分立行为可被撤销。
具体操作需结合工商变更登记、债权人通知等法律程序完成债务分割。
企业分立后债务承担主要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处理,基本原则如下:
具体操作需结合工商变更登记、债权人通知等法律程序完成债务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