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没有收养协议的收养关系通常需要以下步骤:
- 补办收养手续: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补办收养登记,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及事实收养证明材料。
- 收集事实证据:包括共同生活证明(如居住证、学校记录)、经济抚养凭证、邻居证人证言等。
- 司法确认:通过法院提起确认收养关系诉讼,依据《民法典》第1111条认定事实收养关系。
- 公证途径:双方可到公证处办理事实收养公证,需提供连续共同生活满3年的证明材料。
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具体实施细则,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处理没有收养协议的收养关系通常需要以下步骤:
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具体实施细则,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