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下收入项目属于免征范围:

  •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奖金
  •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 保险赔款
  •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
  • 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所得(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